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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子在省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中获得佳绩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部门:     点击次数:

   11月27日,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比赛落下帷幕,经过激烈角逐,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法学141班杨婕获一等奖,法学141班王嘉铮获二等奖,法学142班崔炜获三等奖,指导老师为邹睿、钱晓萍、章越松。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法学学科教学改革和我省法科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整体推动浙江省法学教育的发展。今年全省来自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36所高校的324名法科生参加了比赛。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一直坚持以培养“知识复合和能力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理念,以“四个一百”为抓手,全面深化本科生导师制,推进“四化”工程,促进第一课堂与第二、三课堂的联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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