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中秋国庆假期,恰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新修订颁布实施。新《条例》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多个方面细化了相关处分规定,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纠正“四风”没有节假日,越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学校继续紧盯假日节点,创新工作方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
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组织学习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和绍兴市纪委转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依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办法》,统筹开展纠正“四风”联合检查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也纷纷开展了各类廉洁教育。
部门协同联合作战。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由学校纪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抓好自身履职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党委组织部、审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12个单位共计51人次分别从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16个方面开展了检查。
强化纪委监督的再监督。学校纪委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督促了解各二级单位(部门)的履职情况。要求学校财务部门对大学生应征入伍经济补助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各职能部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再监督检查,对各校区门卫寄放物品中是否有疑似礼品、学校接待餐厅接待情况、公务车假期入库停放情况进行了暗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校将全面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结合“清廉校园”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优化校园政治生态,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文字:凌坚 编辑:张颖 谷江稳